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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楼  发表于: 2020-08-30 22:28

面对借钱不还的人,你能把他怎么办?

面对借钱不还的人,你能把他怎么办?
个人破产法要实施了。8月26日下午,《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》被通过,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,渡过3年破产考核期后,债务全免。
全网惊呼,老赖的春天来了,以后可以借钱不还了。我的看法恰恰相反,个人破产法规的出台,长远来看更有利于债权人。首先,个人破产法只针对于“诚实而不幸”的债务人,不适用于老赖。消费受到严格限制,把最低消费之外的所有收入都拿出来还债的人,才有资格通过考核。如果在三年考察期内,债务人被发现有藏匿资产的行为,就会被撤销债务豁免,严重的会涉嫌破产欺诈等刑事犯罪。注意了,这里多出来一个破产欺诈,属于刑事犯罪。对于非老赖但是真的还不起钱的人而言,是否推出个人破产法,他都还不起你的钱。如果他还愿意花3年时间去打工还债,不管能还多少钱,好歹总比没有强。对于喜欢转移藏匿资产的老赖而言,推出了个人破产法,他也不敢去申请,因为他可以藏匿资产,把财产都挂在别人名下。如果不申请破产,那他依然可以滋润的活下去,你就算发现了他藏匿资产的蛛丝马迹也没用。发现一毛钱,法院就执行一毛钱,其他的资产依然和你无关,但为了查实这一点点资产,你要费劲千辛万苦。但如果他申请了破产,在考核期内被你发现了藏匿资产,除了没收这一毛钱之外,你还可以送他去坐牢。破产豁免不是你想申请就能拿到的,需要执法部门层层申请,层层核实,“诚实而不幸”这个标准,是很难被认定的。当然,即便如此,到时候依然会有大量的债务人蜂拥申请个人破产。不用对接近破产之人的道德有过高期待,能不还钱,谁想还钱啊。毕竟仓廪实而知礼节,衣食足而知荣辱。从国外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,申请个人破产的人每年都成群结队。没有办法,这就是现实。事实上,中国出台个人破产法的另外一个目的,就是规范借贷市场,保护无风险意识的普通债权人。中国的老赖太多了,太多太多了。截止2019年5月19日,我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一共有1394万人,全国人口的1%。
换句话说,100个中国人,就有一个是老赖,这个比例太可怕了。从这个老赖的比例来看,个人借出去的款项,有很大一部分比例,是收不回来的。但据我的观察,相当高比例的中国人,极其迷信借款字据。只要借款人立下字据,承诺还本付息,那他就一定会还钱,哪怕最后还不了高息,至少本金和存款利息得给我吧。怎么算,都比把钱存在银行强啊。在这种心态的支撑下,谁出的利息价码高,中国百姓就把钱借给谁,导致整个借贷市场的利率水平节节攀升。但你有没有想过,当你把钱借出去之后,对方如果不还钱,你能把他怎么样?你一听就纳闷了,立了字据还能不还钱?他承诺过我保本付息的呀,不还钱我就起诉到法院,或者报警。嗯,你确实可以起诉到法院或者报警,然后呢?对方就是不还钱,你能怎样?把对方抓进监狱里坐牢?拿对方子女去抵债?如果是你的钱被坑了,血本无归,那你自然支持这么做。但如果是别人的钱被坑了,那你就要破口大骂了,这不是万恶的旧社会么?可恶的黄世仁又要出来抓白毛女了。我们现在是文明的新社会,自然不能这么做,甚至暴力催贷都不行。几千年来,中国人都信奉“欠债还钱天经地义”,甚至是“人死债不烂”,哪怕你死了,都要父债子还。但那是旧社会,不是新社会。在新社会,如果别人欠了你的钱不还,而你把他打了,那不好意思,是你违法,而不是他。这就是新社会的法律。你不服,你借出去的可是自己的血汗钱啊,就这么算了?别说你的钱,就算是国有银行自己的钱借出去,如果对方不还,也最多只能通过法院的渠道把对方拉入高消费黑名单。剩下的,还真的只能就这么算了。连国有银行自己的钱都只能这么处理,何况你的钱?法律不是万能的,文明社会的前提下催款的手段很有限。如果对方名下有合法的财产,如房产汽车养老金等,那法院可以帮你强制查封并拍卖。如果没有,那法律还能怎样?要不你来帮忙还款?所以你去银行借钱,如果名下没有合法财产,或者名下负债远远超过你名下的资产,那是根本不可能借出来的,你把胸脯拍的震天响都没有用。承诺一定偿还本息?别逗了,你的承诺有什么用,一文不值,别说字据,就算是血书都没用,借给你就是肉包子打狗,甭说利息了,连本金都别想拿回来。银行有这个觉悟,但很多普通中国人并没有,很容易就被忽悠住。看到那些开豪车住豪宅的人,无条件信任,根本不去查,也没能力查对方究竟有多少负债。对方说愿意立字据,那就欢天喜地的把钱借出去了,根本不要对方拿资产做抵押的。其实,如果对方还有资产可以做抵押,直接就找银行借钱了,利率比民间借贷低多了,何必要来找你。寻求民间借款的,清一色都是无资产或资产不足的人,被银行拒之门外。把钱借给这样的人,就只能指望对方运气好,赚了大钱,那样钱才有可能收回来。以前的中国,处于经济高度发展阶段,经济增速放眼全球都高的吓人。那段时间,只要胆子够大,就能赚到钱。饿死胆小的,撑死胆大的。很多中国人已经习惯了中国经济这么高速发展,认为这是一个正常现象,会无限制持续。但只要稍微看一看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速,就知道中国的情况不太可能长期持续。那是经济奇迹,不是正常状态。当经济增速减缓后,投资收益下降,整个社会赚钱的机会越来越少,赚钱的难度越来越大,是必然发生的事情。那些因为高息借款成为老赖的人,也就越来越多。他们没有资产在身,或者说所有资产都已经抵押,你的借款是没有任何安全垫的,一旦对方的生意不行了,你的借款就会全部打水漂,连本带息全部完蛋。很多中国人没有这样的风险意识,犹如被政府养大的巨婴,认为政府是万能的,一旦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,就指望政府来解决。政府能怎么办呢?如果政府立法,对欠钱不还的人按旧社会的办法处理,你觉得其他中国人会同意么?2007年,中国通过了企业破产法,取消了企业股东的无限偿还责任。只要企业申请了破产,剩下的债务就可以不用再还了。因为和大部分普通人没啥关系,所以这件事关注的人很少。但企业破产法推出的直接后果,就是无资产的小微企业,银行贷款难度急剧增加。这种企业的唯一资产,就是几张办公桌和电脑,连办公室都是租的,按企业破产法随时可以无责任破产赖账,哪个银行敢贷款?当然,与此对应的是正规大企业的贷款难度降低,贷款利率也随之下降,银行贷款资源开始向有资产可以做抵押的企业集中。这是必然的市场博弈结果。有人吐槽说这些年小微企业借款难,不得不去民间借贷,压力太大。确实难,但不要拿别人的钱来发善心,有本事你拿自己的钱给小微企业放个款试试看?自2007年后,小微企业如果确实需要借款,基本都是以个人身份走的民间借款渠道,向民间个人借款,利率很高,动辄1分~2分利(年化12~24%)。本来小微企业竞争力就不如已经形成了规模效应的大企业,还背上这么高的利息,又碰上中国的经济增速开始慢慢回归正常。最终结果可以很显而易见的预测到,大量的贷款都成了坏账,大量的小微企业控制人都成了老赖。所以到了2020年,中国开始试行个人破产法。这部法律的推出,最大的目的就是告诫那些借款给小微企业做生意的个人,你们的借款不是一定可以收回来的,哪怕立了字据都没用。出了事不要再找政府了,政府也没辙,去抓人当白毛女你们又不让。投资有风险,借款需谨慎。参考07年之后小微企业借款难,出台个人破产法后,民间借贷市场的借款难度会暴增,同样借款利率会下降。银行只信抵押物,其他一律不信。很快民间市场也只会信这个,最多把抵押物的范围和抵押比例放宽松一点。但不管如何,无资产的小微企业,都不可能借到钱。因为风险太大,太没有保障。借我的钱去做生意周转一下,赚到钱了就还我?没门,您找其他人吧。那小微企业应该如何解决融资难的问题?首先,小微企业不可能有多少资产,有雄厚资产了他也就不叫小微企业了。所以小微企业的风险天然就很大,非常大,针对小微企业的借款利率也必然会很高,以对冲风险。在个人借贷领域,很多人只看到了利率,完全没看到风险。本来自己就没有经济常识,脑海中完全没有风险意识,又过度迷信出了事找政府。所以对小微企业的贷款,根本就不应该由个人来做。最适合做这个的,是风险投资基金。你也别借款了,如果你这个生意靠谱,确实能赚钱,我直接把钱送给你,入你的股,赚了钱大家一起分。如果这生意黄了,那这钱我也不要了,你也没责任。社会多和谐。敢做风投的,都必须有极高的风险意识和风险鉴别能力,否则就真的是在送别人钱了。如果你的生意,没有一个风投基金相信你能赚钱。那你不过就是做一些小本和低端传统生意,不可能做的是对国家和社会有巨大好处的尖端行业。做成了,对你个人而言会赚点钱,对社会来说无所谓。做不成,对社会来说也无所谓,反正这活有的是人来做,中国不缺这个。这样的低端生意,能不能借到款来周转,很重要么?没那么大本钱,就不要生出那么大胃口,自己脚踏实地慢慢积累,一口气吃多了我怕撑死你。小微企业确实具备巨大的创新活力,所以哪怕风险高,国家都要扶持各种各样的金融机构来支持他们,风投基金只是其中之一。但国家需要的,是那些高科技领域的小微企业,他们的存在才有意义。那些开个小餐馆的,倒卖汽车的,干房地产的,投资开厂织袜子的,就不要拿自己小微企业的身份来诉苦了。你们这种生意,就算做大了好处也全是你自己的,对国家和人民而言意义不大,完全不需要靠贷款融资来驱动此类小微企业迅速做大。借不到钱,那就借不到钱好了,本来就不应该借到钱。真想做这个生意赚点钱,自己慢慢做,一步步积累本金就行了。没有足够的资产还想空手套白狼,风险都是别人的,好处全是自己的,想得美哦。对于无资产做抵押的企业和个人,借钱给他们做生意收不回款是常态,而不是意外,不良贷款率本来就非常之高。风险不大,那还叫做生意么?当经济增速下降时,做生意的风险更是会急剧增加,对方极有可能会成为“诚实而不幸”的借款人,不是想坑你,是真的没办法还钱了。每个人赚钱的机会,都是跟时代绑在一起的。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个人破产法,是不可逆的大趋势。从国家的角度考虑,如果要规范金融借贷市场,全面建立风险意识,那就必须要这么做。而在个人破产法推出的前后几年,最倒霉的,是债权人。任何改革都会有代价,这是不可避免的,但我不希望你成为那个代价。所以我劝诫大家,最近几年,不要借钱给别人。